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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非林产工业投资项目
 
    一、项目规模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利用绥宁竹木资源且附加值和科技含量高的生物制药、电子工业、现代轻纺、化工、机械制造、医疗器械、服装、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非林产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年创税收1000万元以上。
    二、建设期限和要求
两年建设期,生产成品,注册、登记在绥宁境内,土地不能进行房地产等非工业开发。
    三、优惠政策
    1、根据投资方的建厂规划,县政府负责土地征用并搞好“五通一平”,投资方只须交每亩一元钱的土地款。
    2、工厂建设过程的县内各项规费全免(工本费除外),县内办证一站式办结。
    3、建设期间发生的税收(县级所得部分)全奖,正式投产后除享受国家西部开发优惠政策外,前三年的税收按县级所得收入部分的50%予以奖励。
    四、项目单位:   工业园区          工业局
    五、联系人:      李永兴           蒙正和
    六、联系电话:13789170246    13908425131
 
作者:  更新时间:2007-6-7 已阅读:1377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