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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忠部长到绥宁县指导抗洪救灾时提出六点要求
  
    “5·28”绥宁县洪灾发生后,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王长忠率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绥宁县慰问灾民,指导抗洪救灾工作。
    在该县抗洪救灾现场办公会议上,王长忠指出,绥宁是一个灾害多发地,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务必树立抗大灾、抗再发灾的思想意识,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作风,确保抗洪救灾取得全面胜利。一是一定要做好倒房户特别是全倒户的安置工作,及时派得力干部下村入户进行祥细调查,摸清受灾底子,如实上报灾情,确保灾民有房住、有饭吃、有干净水喝。二是抓紧时间抢修公路、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要组织有生力量确保省省道、县道等主干线的全线畅通。三是加强山塘水库的巡视和监控工作,降雨量和水文变化要及时登记,按时上报。要加强病桥、病路的排查,强化监测和维护,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四是尽快恢复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县委、县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指导灾民开展灾后重建,教育灾民不能完全依赖上级灾后救助,要立足现实,积极开展灾后重建。五是积极帮助袁家团工业园开展生产自救,减少灾害损失六是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抗洪救灾工作,进一步改善和融洽党群、干群关系;认真落实抗洪救灾责任,明确救灾任务,开展对口支援。县乡主要领导一定要靠前指挥,深入重灾地指导抗洪救灾工作,确保抗洪救灾工作取得全面胜利,确保灾区社会大局稳定。
                                        (中共绥宁县委统战部  唐子洪)
 
作者:唐子红 更新时间:2009-2-17 已阅读:1332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