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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 宁 县 工 商 联 简 介

    1951年6月,绥宁县召开全县第一届工商业者代表大会,成立县工商联合会,1956年,工商联合会停止活动。1988年8月恢复工商联合会,同时在长铺镇、在市镇、武阳镇相继建立了分会。1990年共有会员278个。2005年共有分会12个(其中行业商会2 个,乡镇分会10个),会员491个(其中企业会员116个,个体会员375个)。 
  绥宁县工商联是中共绥宁县委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绥宁县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  张晓霞

 绥宁县工商联主要职能任务:
  (一)参与党和国家有关大政方针及本县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对有关非公有制经济的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的讨论研究。
 (二)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20字方针,引导非公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自觉履行义利兼顾、扶贫济困的社会责任,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逐步培养一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的高素质的代表人士队伍,协助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围绕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做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三)参与政府相关的经济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会员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税收进行检查和监督;协助做好民营科技企业申报评定和科技项目的推荐,开展民营企业的质量技术监督;牵头管理会员企业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考试、评审和初次认定等工作,并纳入当地人事(财政)部门统一组织。
 (四)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依法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接受他们的投诉和法律咨询,协助会员企业处理经济纠纷,参与经济仲裁。
 (五)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培训及人才交流、人事代理等服务。组织会员企业举办和参加各类经贸活动,参加国内外考察,帮助会员企业拓展市场,为会员企业办理产品产地证明书,为会员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员申办户口和出国(境)进行商务活动出具证明、申办证照等。
 (六)加强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和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推动经贸合作和技术交流,协助政府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等。
 (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公有制会员企业党建工作。 
  (八)负责管理行业商会、同业公会;指导本县各级工商联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和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团组织。
 (九)办好会办企事业。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邵阳市工商联交办的其它任务。县工商联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部、会员工作部、联络部、经济科技与信息部。

 
作者:工商联 更新时间:2012-6-5 已阅读:2326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