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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和优化行业组织体系的思考
  重塑行业平台服务中小企业
                ——会长(书记)手记
  
   经济组织体系是政府、行业组织、企业三者在经济活动中的角色定位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全国企业多达千万家,关键是如何把企业组织好。大型国企和非公跨国公司本身就是企业集群,内部有良好的组织构架,问题的核心就变成了如何建设好行业组织熏将占企业总数95%的中小企业组织起来,把它们从产品难以定位、专业化程度低、遭强势企业盘剥、受不良环境困扰和独自承受市场大潮冲击的困局中解脱出来。要强化行业组织这个“塌陷”的中间环节,必须把丢失的和还掌握在政府手中的行业权力、义务和职责归还行业组织,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出台《商会法》,确定行业组织的法律地位。1903年,清王朝颁布了体现国家意志的《奏定商会简明章程二十六条》;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了《商会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商会的地位、职责和作用。约一个世纪后的今天,中国特色市场经济高速发展、政府精简和国企改制基本到位、民主与法制建设硕果累累,出台《商会法》的时机完全成熟。
  逐步实现政会分离,恢复行业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国务院多次发文反复强调要“政会分开”,下一步应制定行业商(协)会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脱钩时间表,根据各个行业的特点和相互之间的关系,通过重组、整改形成符合市场与行业发展规律的行业组织,稳步推动其回归市场主体地位。
  重塑行业平台,引领行业科学发展。在国企数量大幅度减少、行业管理职能部门基本消失后,要把行业组织作为新的行业工作平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相关政策,交流传播先进技术、信息与理念,反映企业呼声与诉求。通过行业组织整合行业内的设备、资金、人才、信息和技术形成规模优势,避免低水平、高水平的重复建设,打造产业链条、形成产业集群,真正引领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
  明确行业组织定位,充分发挥其作用。在涉及行业全局和长远(制定行业规划等)的工作中,要把行业组织的意见纳入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在资源分配、政策扶持等方面充分听取行业组织的建议,让有限的资源、资金和优惠政策发挥最大的作用,要防止行业组织因“政策扶持”直接联通职能部门与企业而被“短路”;在政府与企业间发生利益冲突时,行业组织要积极沟通政企,为经济领域的和谐稳定发挥作用。
  赋予必要职能,提高行业组织的凝聚力和服务能力。赋予行业组织以行业准入的初步审查权,政府要建立与行业的定期例会制度并授权行业组织筹备会议,向其采购政府所需的相关服务(行业发展与风险防范的研究报告等),这样既可提高行业组织的活力和对其成员的影响力,又可提高政府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加强行业组织的党建,保证其沿着正确方向发展。一个有经济实力、有凝聚力的行业组织是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要加强党对行业组织的领导,保证其健康良性发展,不可听之任之。
  总之,经济组织体系全方位涉及生产关系中的生产资料、各方生产过程中的地位与相互关系、成果分配,作用十分重要。我国现有经济组织体系既必须完善,也能够优化。只要坚持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出发,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努力探索,我们就一定能建成人类历史上最优越的经济组织体系──“管控型政府──大型国有企业+强健行业商会+非公跨国公司──中小企业”。                             (作者:刘继清,系湖南娄底市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
作者:刘继清 更新时间:2009-11-5 已阅读:1402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