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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府分忧 为企业解难
                       ----对新时期充分发挥工商联“助手”作用的几点思考
   
    助手作用是工商联长期以来的工作重点。由中央统战部、国家发改委、全国工商联等五个部门联合撰写的《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联政府助手作用的调研报告》中将政府助手作用的内涵界定为“三个层次和五个方面。三个层次,一是对于政府职能范围的事,工商联绝不应去代替和重复,更不能越位,但可做一些协助工作;二是对于政府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要向社会转移的某些职能,工商联应视自身条件承担起责任;三是对于政府不宜做、其他社会组织不愿或无力做,而企业和社会又有需求的工作,可由工商联牵头承担。五个方面,就是在做好非公有制领域的科学决策、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规范和发展行业组织五方面协助政府开展工作。”这三个层次和五个方面对工商联政府助手作用进行了合理定位,明确了工商联发挥助手作用的方向。新时期,只有切实以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为己任,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为政府分忧,为企业解难,帮忙不添乱,尽职不越位,才能真正当好政府的“助手”。 
   
      更新观念,强化三种意识 
    首先,要强化忧患意识。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曾说过:“非公经济不会因为工商联工作上不去而耽搁,政府重视非公经济也不一定非得重视发挥工商联的作用,如果我们的工作方法不对,效率不高,态度不好,民营企业将离我们而去,我们连工作对象都失去了,还怎么做工作?”新形势下,面临各类行业协会、中介的挑战与“发挥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助手作用”的重任,工商联更要增强忧患意识,充分看到自身的不足,树立“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无功便是过”的观念,努力增强整体素质,改进工作方式与手段,以服务立会,以服务强会。 
    其次,要强化市场意识。工商联要坚持开放办会,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加强与国内外工商社团的联系,广泛借鉴国内外优秀商会的运作经验,与他们开展交流合作。同时要主动走向市场经济的最前沿,积极参与市场竞争,避免因循守旧。商会工作的出发点应围绕服务非公有制经济来思考和展开,淡化商会的行政特点,革除行政机关的作风和行为方式,树立服务市场意识,按市场经济规律策划服务项目,以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和科学、规范的运作机制去协调行业和企业的经营活动。 
    第三,要强化创新意识。工商联工作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推出新举措、创造新业绩,要敢于尝试、善于尝试、不断探索,努力使工商联工作跃上新台阶。    
   
        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大力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协助政府做好非公有制领域的科学决策  
    调查研究工作是搞好工商联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参政议政是工商联当好政府助手的重要抓手。当前,非公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及人士的联系,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把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就显得尤其重要。工商联应积极利用自身优势,以区县工商联、行业商会为抓手,从非公有制企业及人士的角度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进行对策性研究并及时体现到调研报告及提案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强化服务功能,大力培养工商联的核心竞争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凝聚力、向心力 
    服务是工商联的核心竞争力之所在。只有在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的过程中,得到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认可,同时为政府分忧解难,才能打造工商联的品牌效应,同时真正体现出工商联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作用。  
    要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首先必须树立服务非公有制经济是工商联天职的观念,情为所系、利为所谋,把工商联的利益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利益紧紧地捆绑在一起。工商联作为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具有其他协会及中介组织所不具有的得天独厚的优势,即我们不仅能提供经济服务,还能提供政治服务。作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生活的愿望和维护合法权益的要求正在与日俱增。工商联应发挥自身优势,培育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掌握必要的沟通协调技巧,上要了解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下要了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动态和需求,通过调研报告、提案等方式,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和诉求,满足他们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服务社会的需要。 
    在经济服务方面,要制订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按照市场经济法则去策划工商联的服务项目,使工商联的服务走向规范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一,要加强对企业需求的了解和研究,使所提供的服务更加贴近企业要求,增强服务的针对性。第二,要加强对非公经济政策、宏观经济趋势、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和非公经济发展规律的综合研究,结合非公企业发展实际,提供战略的、前瞻的服务,增强服务的引导性。第三,要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拓展服务功能,使商会不仅能提供一般性服务,而且能针对会员企业的个性化要求提供服务,增强服务的层次性。 
    关键一点,检验工商联服务工作的成败不能仅看是否完成了政府目标,还要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否真正满意,是否促进了非公经济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工商联的服务工作虚多实少,导致“民间商会”职能的淡化;才能真正发挥工商联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助手的作用。    
   
        加强直属行业商会建设,发挥工商联行业商会的规范、自律作用 
    要把工商联的各项职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单靠工商联机关的干部是远远不够的,迫切需要延伸工作手臂,扩大工作范围,拓展工作领域,提高工作效能。组建和发展行业商会,切实发挥行业商会的职能作用,无疑是最有效的途径和最明智的选择。行业商会是直接由企业组建起来,应该说,行业商会建设好了,对各行业企业的影响是最有力度的。工商联应认真履行对现有所属行业商会的指导和监管职责,帮助其健全组织章程、行规行约和工作制度,支持行业商会在法律和章程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切实发挥行业服务、自律和维权作用。暂时未成立商会而发展又较为成熟的行业,应通过与其企业的交流沟通,掌握、了解该行业的状况与走势,力争组建商会。  
                 (赵争真) 
作者:赵争真 更新时间:2010-7-25 已阅读:1379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