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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1991)15号  文件(主要内容摘录)

      一、工商联的历史简况
    1949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成立工商业联合会的决定。1952年8月,政务院公布《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通则》。1953年10月,全国工商联建立。 文革”期间,工商联停止了活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商联得到恢复和发展。1979年1月17日,邓小平同志在约见工商联五位领导人(胡厥文、胡子昂、荣毅仁、古耕虞、周叔韬)时指出:落实政策以后,要发挥原工商业者的作用;“钱要用起来,人要用起来”,为改革开放服务。工商联提出了“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的工作方针,开展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国家事务和经济决策的协商等,为改革开放和四化建设做出了新的成绩。
    二、工商联的性质和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结构。新时期工商联和五十年代的工商联在性质和作用上既有继承,又有很大的不同。由于工商联的历史渊源和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工商联作为统一战线的一个方面保留了原有的名称。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成份作为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将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长期存在,适当发展。现在亟需有一个党领导下的主要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思想工作的人民团体,对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三胞”投资者介绍党的方针、政策,进行爱国、敬业、守法的教育,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正确意见。工商联作为党领导下的以统战性为主,兼有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一个桥梁,能够配合党和政府承担这方面的任务。工商联这种民间性的组织在和港澳台及世界各国的工商界的联络中还可以起到特有的作用。
    工商联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工作有其有利条件:1、工商联有一批同党长期合作的党外代表人士;2、工商联形成了比较健全的组织网络;3、工商联有一批熟悉统战工作的党员干部和党外干部。工商联要配合党和政府工作,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
    三、工商联工作的若干政策
    1、工商联的会员结构
    新时期工商联的会员对象,除了原工商业者外,主要应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三胞”投资企业和部分乡镇企业。大、中型国有企业不参加工商联。因对外交往需要,大、中型国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可以个人名义入会。少数中小型国营企业(主要是指与工商联有历史联系和业务联系的),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工商联,但不宜成为主体。
    个体劳协、私营企业协会、乡镇企业协会和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可作为团体会员自愿参加工商联,他们中间有些非党主要负责人可经协商,选举担任同级工商联的负责人。目前,可以这些协会积极推荐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的企业和个人直接参加工商联,以利工商联更好地发挥作用。
    2、工商联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民主党派一样参政议政。
(2)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3)协助政府进行专题调研;开展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服务活动。
(4)加强自身建设,发扬自我教育的传统,帮助会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引导、教育会员爱国、敬业、守法,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
(5)开展与港澳台胞和国外侨胞中工商社团和工商界人士的联络工作,协助政府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6)办好工商联自办企业。
(7)经政府委托或批准,参与某些具体经济活动。
    3、关于同业公会
    根据目前的情况,对同业公会先按照以下办法试行:
(1)可在县、镇进行试点,不成立省、市级组织;
(2)在县、镇试点中,应选择非公有制经济成份为主的,零星分散的,政府部门不易照顾到的行业;
(3)成立同业公会,要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同业公会领导人由当地统战部及有关部门推荐,经选举产生;
(4)接受当地党和政府的领导和管理,依法进行活动。
    4、关于工商联党组
    对加强党的领导,拟继续保留工商联党组。全国工商联党组不同于国务院各部门的党组,也有别于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的党组。工商联党组受同级统战部领导。工商联党组的任务是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工商联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对会员的团结、教育工作。
目前,全国和省级工商联已普遍建立了党组。市、县工商联凡有工作需要的,经当地党委批准,均可建立党组。
    党组成员一般应由工商联中的党员副主委、工商联机关中的党员负责干部、党委统战部联系工商联的负责同志等组成。应选派政治上强、懂得统战政策的得力干部担任工商联党组的专职书记。党组成员由统战部商组织部任命。
    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成份作为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存在和发展。我党通过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中进行工作,逐步培养起一支新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与党团结合作的积极分子队伍,以带动他们的同行为社会稳定、改革开放、四化建设和祖国统一服务。工商联绝非“一代而亡”,而是重任在肩。这项工作的成功,将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做出重要贡献。

作者:政策法规  更新时间:2006-12-25 已阅读:13620次